滨松蓄电池FM5-12 12VH报价参数及规格
滨松蓄电池FM5-12 12VH报价参数及规格
松蓄电池定制
应用领域
1.多用途的 2. 不间断电源 3. 电子能源系统
4. 紧急备用电源 5. 紧急灯 6. 铁路信号
7. 信号 8. 安防系统 9. 电子器械与装备
10.通话系统电源 11.直流电源 12.自动控制系统 1、开箱及检查
搬运:
禁止在端子部位受力,防止端子损伤和密封部位裂开;
避免蓄电池倒置、遭受摔掷或冲击;
避免使用钢绳等金属线类,防止蓄电池短路。
检查:包装箱、蓄电池外观——无损伤;
点验:电池数量、配件——齐、全;
参阅:说明书、安装图、注意事项。
2、安装前注意事项
检查电池无异常后,将其安装在*地点(例电池房);
如将电池安放在电池房,应尽可能将其放在电池房处;
避免将电池安装在靠近热源(如变压器)的地方;
因为电池贮存时可能产生易燃气体,安装时应避免靠近产生火花的装置(如保险丝);
连接前,擦亮电池端子,使其呈现金属光亮;
小心导电材料短接蓄电池正负端子。
多个电池一起使用时,首先使保证电池间连接正确,再将电池与充电器或负载连接。在这种情况下,电池正应与充电器或负载的正连接,负与负连接。如果电池与充电器连接不正确,充电器会被损坏,一定要注意不要连接错误。切记连接正确。
接线时注意连接牢固,但不可用力过大,以免损伤端子,推荐扭紧力矩见表一。不要在端子部用过大的力,每个连接螺母与螺栓一定要扭紧,扭紧扭矩按照表一所示。3、安装及接线
将金属安装工具(如扳手)用绝缘胶带包裹,进行绝缘处理;
行蓄电池之间的连接,然后再将蓄电池组与充电器或负载连接;
多组电池并联时,遵循先串联后并联的接线方式;
为保证较好的散热条件,各列蓄电池间距需保持20mm以上;
连接前,擦净电池端子,使其呈现金属光亮;
连接前后,在蓄电池柱表面敷涂适量防锈剂(如凡士林);
蓄电池安装完毕,测量电池组总电压无误后,方可加载上电。
4、蓄电池的使用
4.1补充电
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由于自放电电池会损失部分容量,使用前请补充电;
如果使用过程中暂时停放不用,请定期进行补充电。
使用前应根据下列条件进行补电见下表;电流值中C指电池的额定容量。
例如:12V100AH电池的额定容量为100AH,0.1C(A)=0.1X100=10A;
充电电压:12V电池为2.25X6=13.50V,6V电池为2.25X3=6.75V
4.2蓄电池的放电及放电终止的判断
4.2.1蓄电池放电终止的判断依据
核对性放电试验:放出额定容量的30~40%。
容量放电试验:放出额定容量的60~80%。
放电终止电压的取定:一般情况下按下表三的相关参数设置,也可根据蓄电池的放电曲线确定不同放电电流下的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
表三 放电的参数设置
达到上述三个条件之一,可视为放电终止。1).不要使蓄电池端电压降至以上规定值以下。
2).放电后不要存放,请立即补充电。
3).大允许放电电流应控制在以下范围之内:
放电电流I≤1C10(A),持续放电;
放电电流I=3C10(A),放电时间T≤2min;
放电电流I=6C10(A),放电时间T≤10s。
4.2.2容量放电测试
一般情况下在对蓄电池进行定期容量测试时,可选择以下几种容量测试方法。
离线式测量法
a) 将蓄电池组充满电后脱离系统静置1小时,在环境温度为25±5℃的条件下采用外接(智能)假负载的方式,采用10小时放电率进行放电测试。
b) 放电开始前应测量蓄电池的端电压、环境温度、时间。
c) 放电期间应测量记录蓄电池的端电压、放电电流、室内温度,测量时间间隔为1小时,放电电流波动不得过规定值的1%。
d) 放电期间应测量记录蓄电池的端电压及室温,测量时间间隔为1小时。在放电期末要随时测量,以便准确确定达到放电终止电压的时间。
e) 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即为蓄电池组的容量。蓄电池按10小时率放电时,如果温度不是25℃时,则应将实际测量的容量按照下式换算成25℃时的容量Ce:
Ce=Cr/﹛1+K(t-25℃)﹜------------------------(A)
式中:t—放电时的环境温度
K—温度系数(10H率放电时K=0.006/℃;3H率放电时K=0.008/℃;
1H率放电时K=0.01/℃)
f) 放电结束后,要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充入电量为放出电量的1.1~1.3倍。
在线式测量法
a) 在直流供电系统中,调整整流器输出电压至保护电压(如46V),由蓄电池对实际负荷供电,在放电中找出蓄电池组中电压、容量差的一只蓄电池作为容量试验对象。
b) 打开整流器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等蓄电池组充满电后稳定1小时以上。
c) 对a)中放电时找出差的那只蓄电池进行10小时率放电试验。放电前后要测量记录该蓄电池的端电压、温度、放电时间和室温。以后每隔1小时测量记录一次,放电快到终止电压时,应随时测量记录,以便准确记录放电时间。
d) 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即为蓄电池组的容量。如果室温不是25℃时,则应按照(A)式换算成25℃时的容量。
e) 放电试验结束后,用充电机对该只蓄电池进行补充电,恢复其容量。
f) 根据测量记录数据绘制放电曲线。
核对性放电试验法
为了能随时掌握蓄电池组的大致容量,进行核对性放电试验是必要的,其方法是:
a) 在直流供电系统中,调整整流器输出电压至某保护电压(如46V),由蓄电池对实际通信负荷供电。蓄电池组放电前后要测量记录每只电池的端电压、温度、室温和放电时间。放出额定容量的30-40%为止。
b) 放电结束后,要对蓄电池进行充电,充入电量为放出电量的1.1~1.3倍。
c) 根据测量记录的数据绘制放电曲线,留作以后再次测量时比较。
车企需要负责建立地方回收服务网点
各地均将回收网络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广东省的回收试点工作的主要工作包括:构建动力蓄电池溯源管理体系、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体系、探索多样化商业模式;浙江省的回收试点工作的主要工作包括:构建回收网络体系、建立梯次利用机制、规范再生利用条件、构建溯源管理体系;京津冀地区的回收试点工作的主要工作包括:加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现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监管、推动技术和装备研发应用、建立京津冀地区动力蓄电池产业联盟;四川省的回收试点工作的主要工作包括:规范动力电池生产制造、开展新能源动力汽车生产者责任延伸、建立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等。其中,这几个地方试点工作的共同点在于均将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构建溯源管理体系等方面列为主要工作。目前,动力电池回收产业仍然属于新兴产业,地方的试点工作主要是探索解决产业中关键问题的方法。从各地方试点不约而同的将回收网络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之一说明解决动力电池网络建设是目前回收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的关键之一。
试点工作强调由车企负责建立地方回收服务网点。从各地方出台的实施方案上来看,回收服务网点均是主要有车企负责建设。例如:广东省要求“在我省销售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按照”便于交售、收集、贮存和运输“的原则,在我省每个销售城市设立1个以上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浙江省要求“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负责建立回收废旧动力蓄电池网点,电池生产、经销维保、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梯次利用等相关企业协同参与”等。这主要是有两个原因,一是汽车企业是生产责任主体,承担动力电池回收的主要责任,因此应由车企牵头建设回收服务网;二是车企直面消费者,拥有销售信息,同时有大量的营销网络可以作为回收网点建设的基础,能够降低网络建设成本。
湖南省试点工作以回收企业作为中坚力量,浙江省注重梯级利用发展
湖南省以材料回收企业作为试点工作的中坚力量,各个环节均衡发展。从公布的实施方案来看,湖南省已经完成了试点工作的前期规划及任务分配工作。共有45家试点工作参与企业随着《实施方案》一同公布。其中,车企有15家,占比33.3%;回收企业有24家,占比53.3%;联盟及协会有6家,占比13.3%;回收企业数量多。从试点工作内容来看,湖南省将试点工作分为了回收网络建设、梯次利用、再生利用、标准四个主要环节。其中,长沙矿冶研究院(含湖南舜华)、桑德(含鸿捷)等两家回收企业涉及全部四个环节;涉及三个环节的企业有湖南中车、中南冶金院两家。由此可见,材料回收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范围广,是试点工作的中坚力量。从试点工作内容上来看,回收网络建设工作有16项,占比31.37%;梯次利用试点工作有10项,占比19.61%;再生利用试点工作有15项,占比29.41%;标准有10项,占比19.61%。整体而言,各项试点工作数量大致相当,各个环节均衡发展。
浙江省注重回收网络及梯次利用环节,主要工作依托电池及储能企业。从参与的试点企业上来看,9家企业中有7家以动力电池及模组生产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占比为77.8%。而且,华友钴业也成立了华友电力从事梯次利用相关的业务。从试点工作项目上来看,回收网络试点工作有5个项目,占比27.78%;梯次利用项目工作有7个项目,占比38.89%;余能检测试点工作两项;占比11.11%。由此可见,浙江省将梯次利用工作作为一期试点的重点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