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瑞图蓄电池12V17AH 规格及参数说明
德瑞图蓄电池12V17AH 规格及参数说明
德瑞图蓄电池产品简介:
经过多轮改革特别是2015年以来持续加大改革力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已从初的487类缩减到目前的60类,许可前置条件大幅取消。会议决定,按照今年**工作报告部署,一是进一步压减生产许可。对能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质量安全的输水管、蓄电池等19类产品取消事前生产许可;对产品质量较稳定,但与大众消费密切相关、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电热毯、摩托车乘员头盔等产品,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实行强制性认证,不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经上述调整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将减至38类。同时,对仍需实施生产许可,且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有效的化肥等8类产品,将许可权限下放给地方质检部门。二是授权质检总局在部分地区和行业试点简化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环节,改由企业提交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将前置审查改为后置,企业提交申请并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后
德瑞图蓄电池12V17AH 规格及参数说明一、蓄电电池的充电
1.充电方式采用恒压限流式。(用户一次性设定充电过程中*进行全程监管,防止其他方式的充电方法造成电池过充电,例如:恒流式充电)。
2.2V单体电池浮充电压设置为2.23V/单体·25℃,总电压为2.23V×n。12V单体电池浮充电压设置为13.44V/单体·25℃,总电压为13.44V×n。
3.电池初始充电电流≤0.2C10A。
4.浮充使用时电池*均衡充电。
5.循环使用时充电电压2V-GFM(Z)型电池2.35V/单体·25℃电流大为0.2C10A,12V-GFM(C)型电池电压为14.10V/单体·25℃电流大为0.2C10A。(电池使用环境恶劣,例如偏远地区市电不好,电池经常充放电或放电之后不能及时回充也可以采用这种方法充电)。
6.充电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放电深度,放电深度大充电时间长,反之充电时间短。
7.充足电标志,电池充电后期残余电流等于或小于0.005C10A,德瑞图蓄电池12V17AH 规格及参数说明维持3小时不变,即视为电池已充足电。
8.电池组针对充电电源稳压精度高要求10倍毫伏特调节,充电装置若不,易造成电池过充或欠充电。
9.根据电池的存放时间可适当提高充电电压,增大充电电流来为电池补充电。(见电池长期放置过程回充电的列表)
10.充电过程中,每2小时做一次记录,包括电池组电压,单体电压,环境温度。
11、蓄电池充放电检测设备:充放电流0-300A可调节、电压0-800V可选择、放电充电自动切换,同时具有恒流放电、单体电压监测、容量分析、智能充电、整组活化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