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特蓄电池ST80-12 12V80AH报价及规格
森特蓄电池ST80-12 12V80AH报价及规格
蓄电池应用领域与分类:
◆免维护无须补液
UPS不间断电源;
◆内阻小,大电流放电性能好;<消防备用电源;
◆适应温度广;<安全防护报警系统;
◆自放电小;<应急照明系统;
◆使用寿命长;<电力,邮电通信系统;
◆荷电出厂,使用方便;<电子仪器仪表;
◆安全防爆;<电动工具,电动玩具;
◆特配方,深放电恢复性能好;<便携式电子设备;
◆无游离电解液,侧倒仍能使用;<摄影器材;
◆产品通过CE,ROHS认证,所有电池<太阳能、风能发电系统;
符合国家标准。<巡逻自行车、红绿警示灯等。
蓄电池特点:
安全性能好
》贫液式设计,电池内的电解液全部被板和细玻璃纤维隔板吸附,电池内部无自由流动的电解液,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无电解液漏出,侧倒90度安装也可正常使用。
》阀控密封式结构,当电池内气压偶尔偏高时,可通过安全阀的自动开启,泄掉压力,保证安全,内部产生可燃爆性气体聚集少,达不到燃爆浓度,防爆性能好。
免维护性能
》利用阴吸收式密封免维护原理,气体密封复合效率过95%,
》正常充电下无酸雾,不污染机房环境、不腐蚀机房设备。
自放电小
》采用析气电位高的Pb-Ca-Sn合金,在20℃的干爽环境中放置半年,*补电即可投入正常使用。
适用环境温度广
》-10℃~45℃可平稳运行。
耐大电流性能好
》紧装配工艺,内阻小,可进行3倍容量的放电电流放电3分钟(≤24Ah允许7分钟以上持续放电至终止电压)或6倍容量的放电电流放电5秒,电池无异常。
寿命长
》由于采用高纯原材料及命配方、电池组一致性控制工艺,NP系列电池组正常浮充设计寿命可达7~10年(≥38Ah)。
电池组一致性好内蒙古森特蓄电池ST7-12 12V7AH参数
》不计成本的保证电池组中的每一个电池具有相对一致的特性,确保在投入使用后长期的放电一致性和浮充一致性,不出现个别落后电池而拖垮整组电池。
①从源头的板栅、涂膏量的重量和厚度开始控制;
②总装前再逐片板称重分级(≥38Ah的电池),确保每个单体中活性物质的量的相对一致性;
③定量注酸,四充三放化成制度,均衡电池性能;
④下线前对电池进行放电,进行容量和开路电压的一次配组;
⑤≥38Ah的电池出库前的静置期检测,经过7~15天的“时间考验",出库时再检,能有效检出下线时难以检出的个别疑虑电池;
⑥出库时依据电池的开路电压和内阻进行二次配组
蓄电池产品特点:
1、采用紧装配技术,具有优良的高率放电性能。
2、采用特殊的设计,电池在使用过程中电液量几乎不会减少,使用寿命期间*加水。
3、采用特的耐腐蚀板栅合金、使用寿命长。
4、全部采用高纯原材料,电池自放电小。
5、采用气体再化合技术,电池具有高的密封反应效率,无酸雾析出,安全环保,无污染。
6、采用特殊的设计和高可靠的密封技术,确保电池密封,使用安全、可靠。
密封性
采用电池槽盖、柱双重密封设计,防止漏酸,可靠的安全阀可防止外部空气和尘埃进入电池内部。
免维护
H2O再生能力强,密封反应,吸附式玻璃纤维棉技术使气体符合达99%,使电解液具有免维护功能,因此电池在整个使用过程中*补水或补酸维护。
***
正常使用下无电解液漏出,电池外壳无膨胀及破裂现象,要求选择蓄电池电压必须与逆变器直流输入电压一致。例如,12V 逆变器必须选择12V蓄电池。电池内部装有特制安全阀和防暴装置,能有效隔离外部火花 ,不会引起电池内部发生爆炸,使电池在整个使用过程中加***。
命设计
通过计算机精密设计的耐腐蚀钙铅锡等多元合金板栅,ABS耐腐蚀材料外壳,高强度紧装配工艺,提高电池装配紧度,防止活物质脱落,提高电池使用寿命,增多酸量设计,确保电池不会因电解液枯竭而导池使用寿命缩短。
性能高
(1) 重量、体积小,能量高,内阻小,输出功率大。
(2) 充放电性能高。采用高纯度原料和特殊制造工艺,自放电控制在每个月2%以下,室温(25℃)储存半年以上仍可正常使用。
(3) 恢复性能好,在深放电或者充电器出现故障时,短路放置30天后,仍可充电恢复其容量。
(4) *均衡充电。由于单体电池的内阻、容量、浮充电压一致性好, 选择高频机必然要从三个方面进行:性能、价格和售后。确保电池在浮充状态下*均衡充电。
森特蓄电池ST80-12 12V80AH报价及规格对此,张明权也表示,长期以来,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理相关行业的*学者一直在呼吁借鉴他国成功经验,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构建的收集网络,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收集率已普遍过90%,有的甚至已经接近。
此外,为提高废旧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行动方案》还提出要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涉废铅蓄电池企业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收集拆解废铅蓄电池、非法冶炼再生铅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原生铅企业和再生铅企业的涉废铅蓄电池违法行为检查,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接收废铅蓄电池,不按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非法处置废酸液,以及非法接收“倒酸”电池、再生粗铅、铅膏铅板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二是加强对再生铅企业的税收监管。对再生铅企业税收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核查和风险评估,对涉嫌偷逃骗税和虚开发票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开展税务稽查。
三是开展联合惩戒。将涉废铅蓄电池有关违法企业、人员信息纳入生态环境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