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亚特蓄电池6GFM-40 12V40AH中国区总经销
奥亚特蓄电池6GFM-40 12V40AH中国区总经销
◆ 奥亚特蓄电池储存
1.贮存环境温度注意不要过-15℃~45℃范围。
2.电池贮存前应处于充电状态,贮存地点应清洁、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电池要远离热源 0.5 米以上存放,并对电
池有防尘、防潮、防碰撞等防护措施,严禁将电池置于封闭容器中。
3.由于电池在贮存过程中会发生性能劣化,请尽可能缩短电池的贮存期限,电池长贮存时间不过 12 个月。
4.电池的摞放层数不过包装箱上标示的摞放层数。
5、蓄电池储存室内,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6、长期贮存时,为弥补电池自放电,请进行补充充电,补充电的方法如下表:
贮存温度 补充电的间隔 补充电方法(任选一种)
25℃以下 6 个月一次
25~30℃ 4 个月一次
30~35℃ 3 个月一次
35~40℃ 2 个月一次
1.以 0.25C20A 限流、2.275V/单格
的恒压充电 2~3 天。
2.以 0.25C20A 限流、2.40V/单格
的恒压充电 10~16 小时。
◆ 维护
为了保证电池的工作寿命, 电池应该被正确的检查和维护。推荐维护方法如下:
月度维护
每月执行下述的检查:
保持电池室干净。
测量和记录电池室周围环境的温度。
检查每只电池的清洁;检查端子、电池槽和盖片的损害和过热痕迹。
测量和记录电池系统的总电压和浮充电流。
季度维护
重复每月一次检查。
测量和记录每只在线电池的浮充电压。如果温度校正后,两个单体以上的电压 2.17V,电池需要被均等充电。如果采取以上措
施之后问题仍然存在,电池需要年度维护甚至三年维护。如果所有方法都是无效的,请联系我们。
年度维护
每月执行下述的检查:
保持电池室干净。
测量和记录电池室周围环境的温度。
检查每只电池的清洁;检查端子、电池槽和盖片的损害和过热痕迹。
测量和记录电池系统的总电压和浮充电流。
使用和维护注意事项
欠充电
如果浮充电压设置不正确(太低或者没有根据温度修正),电池系统将处于长时期充电不足状态。当放电时,因为酸干涸和容量减
少导致电池不能正常工作。
过充电
均衡充电或再充电时应能正常地转至浮充状态。否则,电池系统将会总是处于过充状态,从而将对电池引起严重损害,例如水损失,
寿命减少,热失控,变形等。
温度过高或过低
我们已经提到温度太低将会影响电池的容量。而温度太高也会引起电池损害,例如水损失,寿命减少,热失控,变形等。
终止电压过低
对于电池来说终止电压也是一个重要的参数。当达到某一终止电压时电池将停止放电。如果终止电压太低,电池再充电将会很困难
而且减少充电效率,从而降低电池寿命。
放电后长期未充电
如果电池搁置,放电后长期未充电(过 24 小时),将影响电池的容量和寿命,因为电池负将会产生破坏性的大粒子 PbSO4 。
奥亚特蓄电池6GFM-40 12V40AH中国区总经销从2亿瓦时到80亿瓦时,是短短一年半时间内,我国对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的要求变化。
11月22日下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2017年)》(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文件明确提出: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80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1亿瓦时,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1千万瓦时,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80000套或40亿瓦时。
这是对2015年3月发布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下称“《规范条件》”)的修订。尽管产能要求只是其中一部分,但从2亿瓦时到80亿瓦时的差距变化,引发业界一片哗然。
近一两年,在国家财政补贴政策的强力支持下,新能源汽车呈现爆发式增长,同时带动了动力电池产业的发展,国内众多企业正在紧锣密鼓地加速扩产。在此期间,一些低质电池开始涌入市场,低价竞争局面潜滋暗长。在动力电池市场乱象丛生的情况下,不少行业*开始担心“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竞争或将出现。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对电池企业在生产能力、安全要求、研发能力、回收利用等多个方面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和完善,尤其对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的要求大幅提升,是2015年《规范条件》的40倍。
对此,天津市某大型电池企业负责人梁斌(化名)认为:“《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国内动力电池行业现状而出台。当前电池企业林立的局面不正常,其中包括很多年产能仅1、2个G瓦时的厂家,但资本还在持续不断地进入这个领域,可以看出他们不够理智。”近,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许艳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表示,动力电池需要大规模的生产,才能好地保证品质、降低成本、提高安全性,《征求意见稿》的指导思想就是鼓励动力电池企业大规模生产,80亿瓦时的门槛对整合行业有非常意义。
鱼龙混杂的动力电池行业未来很可能迎来一次大洗牌。近日,工信部发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下称《规范》),从企业基本要求、生产条件要求、技术能力要求、产品要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销售和售后服务、规范管理七个方面对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给出规范意见。
企业基本要求方面规定,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2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1千万瓦时,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5百万瓦时。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得10000套或2亿瓦时。
在技术能力方面《规范》提出,企业应配备相应的研究开发人员,其占企业员工总数比例不得少于10%或总数不得少于100人。“电池是电动车关键的三大部件之一,工信部的意图是鼓励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做优做强,从而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需求。”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刘彦龙向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
目前我国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中国电动车百人会在2015年初发布的《动力电池相关问题研究》报告中表示,我国电池行业生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在技术创新能力、盈利能力上与国外的动力电池企业相比差距很大。此外,行业存在产品一致性差,产业标准规范体系需要完善,缺乏行业规范、技术要求等。
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已有近150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的1600余款产品,累计总产量不足16万辆,但涉及动力蓄电池配套生产企业却有177家。“实际的数目还要多一点,可能有500-600家左右。”国内一家电池生产商高层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
在众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中,业内认为目前符合工信部产业技术标准和生产条件的只有10来家。“行业内约有近百家电池生产者,50家左右的专一电池生产者,但其中80%目前不能达到工信部的标准。”刘彦龙告诉记者。而在电池公司看来,情形还要恶劣一点。”五六百家中才有十多二十家合格,达标率预计在5%-10%之间。”
不过工信部的上述《规范》并没有强制效力,其在性质上只是一个行业指导性的规范文件。“这个文件的目的是加快行业的优胜劣汰,形成有竞争力的***。”张家港国泰华荣某高层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而《规范》目前对行业并没有产生还不错的冲击,不过从长远来看,规范之后很可能还会有相应的细则。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彦龙告诉记者:“《征求意见稿》的初衷是通过提高产能门槛,防止资本一窝蜂进入电池行业。从产能角度进行优胜劣汰,奥亚特蓄电池6GFM-40 12V40AH中国区总经销可能对监管部门来说便于操作与监督。”